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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人才字〔2019〕334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校园引才工作纪律 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132号)及《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2026年度校园引才考核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考核聘用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岗位及考官
(一)考核岗位
考核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和“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专业特点及岗位需求科学确定,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面试成绩的60%)、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占面试成绩的40%)。根据专业特点及岗位需求科学确定。考核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0%,考核分值按100分制计算,7位面试官给出的答辩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5位考官所给得分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表由计分员、监督员、主考官、考生分别签字确认。
根据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如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先按国家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残疾人等);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聘用人员;如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如还无法确定的进行加试。
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试人数之比为1︰1及以下时,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四)资格审查
1.参加校园引才考核的考生务必自行核对岗位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26年6月24日、25日到本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进行报名信息审查,并填写报考岗位确认表。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以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考核。(邮箱:qhsfnetzp@126.com)投递邮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16时。(以此格式命名邮件主题:姓名+毕业专业+参加考核+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资格审查将贯穿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审核时需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一阶段学历(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规培证明等相关个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注:2026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考核测评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8:30。请考生务必于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具体时间以现场资格审核时告知时间为准。)
2.地点: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保健楼四楼多功能厅(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
五、成绩公布
考核测评结束后,将在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微信公众号或订阅号发布考核测评成绩。
六、考核监督
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在省卫健委及本单位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监督电话: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纪委0971-8179577,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971-8201875。
七、相关要求
(一)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考场准时参加面试,未到达或缺考按自动放弃处理。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考岗位确认表。
(二)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按规定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工具统一上交保管,凡违反规定没有及时上交的,一经发现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等物品。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在面试前,按规定时间入场封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候考室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面试纪律。考生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场。
八、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和应聘人员在组织或参与公开招聘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双方协议)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医生、护士)执业资格、(医、药、护、技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规培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要达到国家级或招聘地区省级合格分数线且在有效期内,未满足条件的将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各类职称不包括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取得的职称。
(四)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到现场代审,须填写委托书,代审时须提供通知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六)考核期间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考核测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全封闭式管理期间,提供午餐、晚餐(请考生自备纸币零钱自愿购买)。
(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7号
联系电话:0971-8179006
青海省妇女儿童医院
2026年6月16日
本内容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登记证书:渝作登字-2016-A-00148731,题引力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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