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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隆昌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隆昌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关于2026年上半年部分成员单位自主考试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隆昌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关于2026年上半年部分成员单位自主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6年上半年部分成员单位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及体检相关事宜的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残疾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仅限一次,由招聘单位指定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中出现缺额的,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三、有关提示
体检及后续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及时关注隆昌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动态信息。
咨询电话:
医共体总医院监督管理中心:0832-3996070
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0832-3900552
市人民医院:0832-3961327
市中医医院:0832-3927007
响石镇中心卫生院:0832-3581980
界市镇中心卫生院:0832-3750238
石燕桥镇中心卫生院:0832-3820062
黄家镇中心卫生院:0832-3652004
胡家镇中心卫生院:0832–36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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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部分成员单位自主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人员名单
隆昌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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