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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警务工作需要,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9 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 “辅警”,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 29 名,其中男性 19 名、女性 9 名、男女不限 1 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 年第 1 期)》。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治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年龄 18 至 35 周岁(2008 年 5 月 20 日至 1991 年 5 月 20 日期间出生);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 2026 年 5 月 20 日前取得;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工作责任感高,服从公安分局管理及工作安排;
男性身高 165 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 155 厘米及以上;其中交警大队 01 岗位男性身高 170 厘米及以上,交警大队 02 岗位女性身高 165 厘米及以上;
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 4.8,无色盲、无重听;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中共党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体育类专业的毕业生;具有交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摩托车驾驶证的人员;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二)不得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主要亲属涉嫌犯罪尚未结案或正在服刑的,或者因故意杀人、故意伤人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及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有明显纹身疤痕、传染性疾病的;
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连续六个月以上,对相关经历和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具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从沙县区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依次开展: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至 5 月 20 日,仅工作日上班期间接受报名(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00);
报名地点:沙县区虬江东路 26 号公安分局 10 楼政工室;
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寸证件照、退役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体能测试
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项目:男子 1000 米跑、女子 800 米跑;
注意事项:参加体能测试前,考生须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可适应剧烈运动,否则将被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四)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 100 分,考试时长 60 分钟;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五)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按规定比例参加面试,面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60%,总成绩满分 100 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要求: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须按时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治考察
按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治考察工作,重点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存在不得报名的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递补
因体检和政治考察缺席、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辞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未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劳动合同签订:拟聘用人员与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签订劳动合同;报考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须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凭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管理: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 1 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人员身份和工资待遇
(一)人员身份
本次招聘的辅警为编外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薪酬标准:交警大队 01-02 岗、分局管护看护 05-06 岗年收入人均约 7 万元;其余岗位年收入人均约 6 万元。年收入包含岗位津贴、“五险一金”、工会费、服装费等相关费用;
相关说明:本次招聘人员食宿自理。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次招聘的纪律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统一安排。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的;
有其他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通信畅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时,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弃权;
应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剂安排,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本次招聘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报名材料,由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98-5508961
联系人:李警官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00
本内容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登记证书:渝作登字-2016-A-00148731,题引力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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